长沙哪里给狗打疫苗?
长沙的街道、乡、镇的畜牧兽医部门及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犬类医院都可以打狂犬病等动物疫病病的疫苗。
《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养犬人应当在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后30日内,携犬只到公安机关设置或者指定的地点领取养犬登记标识。
养犬人应当自养犬登记标识发放之日起,每年在养犬登记标识发放点接受一次免疫检测和养犬登记年度审验。
犬只哺育新生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后30日内,将幼犬信息报告养犬登记标识发放点,并在30日内为幼犬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取得免疫证明。
禁止携带、寄递、运输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区的犬只进入本市行政区域。携带非疫区犬只进入本市行政区域的,应当持有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并到市农业部门重新进行狂犬病免疫和免疫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