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打死拉布拉多?
2月21日,浙江金华东阳某公园发生了一起宠物咬伤人的事件,民警接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据调查,由于草坪上遛狗没有栓绳,李某的拉拉不小心咬伤了保安。 对此,大多数网友和养狗人士都认为饲养者应负此责。但是,另有部分网友针对此事件发表评论,矛头直指保安。
观点1:
要批评的是狗主人,为什么把狗栓在树上?要是我的话,我会将树砍倒!还有那个保安,不知道哪里来的神经病,无缘无故去打人家的狗,真是无药可救!
观点2:
这条狗肯定是偷来的,才会被拴在树上,如果主人愿意,狗早就被抱走了,不用费事儿把它拴在树上。而且,这条狗也有过错,居然咬伤了保安,应该让它的主人付出代价。
观点3:
我认为,这个保安要负一定的责任,因为只要是饲养者,就知道自己的狗是什么品种,有多大,如果他(她)愿意,完全可以对狗实施暴力,或者采取措施避免这种伤害的发生。所以,我个人觉得,这个保安要为此事件负一定的责任。
但是,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狂犬病等兽疫的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对犬疫区范围内的犬只实施了强制扑杀,对于不符合防疫规定的,一律予以没收。所以,这只拉布拉多能否找回还在两可之间。
但是,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可以看出,这只拉布拉多被拴在树上,其生存环境被破坏了。
观点4:
如果这只狗真是偷来(凭常识就知道这种可能性不大),那么它的主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这只狗本身也有过错,但毕竟还是属于一只畜生。而且主人已经决定把它带到公园去养,就说明它已经是得到了主人的允许,否则的话,主人直接让它饿死算了,为什么还要把它带出来呢?这说明它也是有生存的权利的,至于它的过错,可以通过主人进行惩罚。
但不管怎么说,打死一只狗毕竟是犯法的。除非这只狗是疯的,而且主人也不明确。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以过失杀人罪起诉主人的话,估计主人也不是很情愿让这条狗活下来。
观点5:
我不懂法,但我知道这只狗就算是偷来的,那主人也不会去故意伤害它。都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既然是这样,为什么我们不可以给它一个生存的机会?也许它不会咬人,只是在草坪上享受春天而已。我想,公园的管理者如果要让这位主人承担责任,那么应该给出一个合理的方案,而不是直接剥夺人家爱狗的权力。